细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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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先生住院期间因病去世,医院伪造病历,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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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广东普法」牛医院就诊经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伴咯血孙医生为牛先生开了处方牛先生当日在门诊进行治疗过医院复诊亦是孙医生为牛先生开处方几天后牛医院住院治疗不幸的是三天后牛先医院没有在医患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牛先生的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病历资料进行封存牛先生的妻子李大姐要求复印牛先生医院拒绝经鉴定牛先生的病历资料存在部分伪造的情况李大医院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图源自网络,图文无关医患纠纷已成为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类纠纷。本案中,医院是否要承担牛先生死亡的损害赔偿责任,医院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按照《民法典》第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如果医疗机构存在“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由于牛先生的病历资料存在部分伪造的情况,医院具有过错。但是按照《民法典》第条第2款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换言之,在一般的过错推定责任中,如果行为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本案中,医院是否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从而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伪造病例情况下的过错推定责任不应允许医疗机构通过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从而达到免责的目的。本案中,医院伪造病历的行为导致牛先生的病历资料的真实性难以确认,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难以鉴定,医院应该对其伪造病历的行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其应该对牛先生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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