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书上,时不时就会来一个法不容情的故事,真真假假、虚实莫辨。不是这类故事多,而是写历史的人喜欢这种故事。
晋朝有个兖州刺史叫苟晞,执法严峻,人人惧怕。
他的婶子找他给儿子求官,他不答应,说我的权力是朝廷给的,不能私底下给予别人。
在乱糟糟没有法度的西晋说这种话,婶子都觉得可笑,她不管这一套,继续求,求得苟晞烦不胜烦,就给了堂弟一个官职。
要是历史只写到这儿,就没有什么意思。这事必须还有后续。名将不但会打仗,还得有点特别的地方。
这个堂弟后来犯罪当死,苟晞就要秉公办事、杀了侄子。这时婶子当然要来求情,母子连心,原本指着你给堂弟谋个出身,哪里能由你反而要了他的命。
苟晞不干,把堂弟一刀咔嚓了。要是历史写到这儿,也没什么意思。这事还有后续。
苟晞一边冷酷无情地杀了堂弟,一边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哭倒在地:哎呀,杀你的是兖州刺史,哭你的是亲情兄弟!
然后,这事终于落幕,没有后续了。
在西晋末年,一个刺史,给亲戚谋个差事,或者对犯了事的亲戚放过一马,都不算什么大事,连小事都不是,也没人来找麻烦。
可是《资治通鉴》这样的正史乐于记录这些故事,在于它们不仅是史实的实录,不仅是历史书,更多是*治书,要发挥教化功能;不仅是给皇帝的教科书,也是给臣子的道德与法治书。
它的意思很明确,即便是在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纲纪失序的时代,也有人在坚持做人、做官的操守,也正是这样的人,才会被当时和后世的人称道,才会被历史书作为正面典型流传千古。
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就是出于这样的目的,明君贤臣读了他的书,自然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稍微差一点的人也会以这些正人君子为榜样,修身立德,做个好皇帝、好官员。
不独历史书,就是小说、传说也是如此。比如和司马光同时代的包公包大人,对他的传说是,他由嫂子抚养成人,嫂子对他恩重如山,他后来做了官,也对犯了法的侄子黑了一张脸,坚持要冷面执法,完全不顾嫂子的苦苦哀求。
真实的事要选择性记录,没有的事也要虚构出来,目的只是为了教育读者成为礼教要求的正人君子。
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仅此而已。
谢九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