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停药不是你有没有症状为主要判断标准。
我们停药治疗的目标,是让你的支气管气道炎症降到最低、最小。
这时他的评判标准是每三个月来评估一次。
这三个月,如果你完全没有症状或症状发作小于一个月两次,代表了你的气道的炎症非常的低了,这时候可以缓慢的减量,千万不要擅自停药。那么你减量的速度越慢,以后复发的风险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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